一、服务宗旨: 1、我公司在估价活动中遵守执业准则、执业规范和道德要求,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 2、严格按照估价程序,选用合理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进行估算。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到估价结果客观、公正、合理。 3、在评估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忠实地执行双方签定的协议。并承担协议规定的责任义务。 4、在评估过程中,积极与当事人配合,向贵方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数据和技术资料,并根据本项目的要求提供评估配套服务。 5、以规范房地产评估市场,维护房地产评估业的良好形象,“高素质、高品质、高效率”为服务宗旨。公正、严谨、高效地为招标方提供最好的房地产等不动产评估专业服务。 二、 质量保障: 本公司房地产评估报告审核采用《三级审核制度》: (1)初审: A:审核职责:对评估报告资料完整性及评估报告的规范性负责。 B:具体要求: ①估价人员在正式发文前须提前将评估报告全套书面资料交于初审人员。资料主要包括:现场查勘记录,图片资料,房地产产权资料,评估委托书等; ②初审人员须认真查看资料是否完整,报告书写是否符合规范,文字、计算是否有误; ③审核人员就发现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并在审核表上签字; ④报告制作人员在修改完成后将全套书面资料交于主审人员。 (2)主审: A:审核职责:对评估报告的价值准确性负责。 B:具体要求: ①审核人员再次检查整套评估资料是否齐全; ②就初审中反映出的问题进行再次审核,检查错误是否改正; ③对报告中的价值定义、技术路线,选用方法,计算过程、报告制作人员对本报告特殊事项的说明等进行全面审核; ④重点审核评估过程是否有误,基础数据是否准确,参数选择是否合理,是否符合估价原则,公式选用是否恰当,案例的选用是否有效、真实,选用的估价方法是否适合估价对象和估价目的; ⑤对已通过一级审核的评估价格及一级审核中有异议的评估价格均再次进行复核确认; ⑥并对评估报告提出修改或同意的意见,并在审核表上签字; ⑦报告制作人员在修改完成后将经过二级审核的全套资料交于终审人员。 (3)终审: A:审核职责:终审对评估报告的估价真实性负责。 B:具体要求: ①终审人员根据前两级审核人员提出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及修改结果进行最终确认; ②重点考虑该评估报告委托方是否存在评估过程有提供虚假资料的可能;在现有资料下的评估报告是否符合市场价格水平,评估过程是否合理,报告出具后是否带给公司风险。 ③签署同意或不同意出具评估报告的意见。如同意则正式发文,不同意则返回项目报告人员重新进行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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